催眠治療的原理
作者 : John C.Hughes, D.C. and Ed Morris, M.Ed.
譯者 : 鄭雅蓉
本文摘自美國 National Guild of Hypnotists Inc. 催眠治療師訓練教材
此文之目標是提供學員簡單的一步一步的指導,使催眠治療的練習更容易。
基礎觀念
催眠術(Hypnotism)的名詞首先由蘇格蘭醫生Dr. James Braid於1841年提出。Braid 注意到大部分催眠狀態(trances)出現於案主放輕鬆時,閉著眼睛,在一種類似睡眠的狀態下呈現。 因此他稱這種情形為催眠狀態( hypnosis。) Hypnosis 一字原是從希臘字”hypnos”來的。 這名詞取代了原來的 “動物磁力animal magnetism” 和 “催眠術mesmerism”兩字,而這兩字是不正確的因為催眠術(hypnotism)早在幾千年催眠(Mesmer)之前,中世紀前的古代和遠古人類就知道了,而這與磁力(magnetism)更是毫無關係。
可惜的是Braid的名詞”hypnotism” 隱含有睡眠的意思,也是一種誤用,”催眠不是一種睡眠”,根據國際認同的臨床催眠專家Dr. Herbert Spiegel的說法,”無論睡眠是什麼,催眠不是睡眠…催眠是在一種專心地警覺狀態下達到集中能力的高峰。”催眠也許在某方面與睡眠相似,但事實上它較接近在外界感覺、資訊模糊下的全神的專注,它比較像你全神貫注於閱讀一本有趣的書籍的情形,如果完全融入書中時,你可能甚至聽不到別人跟你說話時叫你的名字。
催眠不同於睡眠,因為被催眠的人是醒著而且警覺的。一個在催眠狀態下的人的腦波是那種醒著的而不是那種睡著的。睡覺時,潛意識的心智(與意識的心智)是無法接觸到的,然而在催眠時,潛意識變得可接觸到且可接收建議。
與睡眠形態相反的,以較正確的角度來看催眠,應該說它引發潛意識的接收能力而在這裡注意力的焦點是專注的或狹宰的。催眠先驅Ernest 和 Josephine Hilgard 說:「這可能有多種形式而且不一定有高度的專注的注意力。事實上催眠中的心智可能有時幾乎是空白的,或幾乎沒有功能。其他時候注意力完全在催眠師的聲音和他所說的話上,而沒有注意任何干擾的聲音。當注意力導向特定經驗時,通常太專注以致衝突的思想不會入侵。 “就像窄化存在的思路成為一個單一的管道,所以通常在乎的事情就會一件一件的放掉。最後只剩下催眠師和催眠師的聲音。” 或 “心理上這是讓我自己解離目前問題的簡單方法。”」
為何潛意識的心智對提供的建議如此欣然接受並反應之?
意識的心智有能力做演繹和歸納的推理,而潛意識的心智控制記憶的循環卻只能作演繹性的推理而且照單全收。一但催眠的關係建立了,潛意識成為可接觸到的而且全心全意的接受指揮者的指導。
在催眠前,意識心智的重要部分受到干擾,在靜止的狀態下,建議滑過意識的心智進入潛意識而被接受並無質疑的照做。 鮮活的建議被接納並有所反應就會大大的增加案主的建議接受度。引起像螺旋般的感覺信念就會造成信服,贊同的心態因此建立高度建議接受度。因此對催眠的信任就會導入催眠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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